妳們或許會認為,訂婚戒指跟結婚制度一樣老古板;但在不久之前,這些愛的印記都代表了互許終生的承諾。
這裡有一個例子,在大約 19 世紀時的美國,男人在結婚前會以「贈送頂針」給未婚妻來互許終生;結了婚以後,頂針的頂端會被剪斷,變成一枚戒指,象徵兩人互相套牢對方的一生。而另外在英國也有一項習俗,在舉行結婚儀式時,會請雙方將一塊黃金或銀塊切成兩半,兩人各自保留一半,再喝下一杯酒來完整全部的結婚儀式。
訂婚戒指的由來可以追溯到 13 世紀的羅馬,那時的基督教徒在教宗英諾森三世正式宣布下,形成了從訂婚到結婚之間的義務性等待的傳統。當時的戒指也很簡單,是用銀和金纏繞而成的。「將訂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由來,是來自希臘羅馬時代的信仰:人的體內有一條稱為"vena amoris"的特殊靜脈,血流是直接從戴戒指的手指流向心臟。
訂婚戒指上的「鑽石」其實是後來才加上去的。在 1477 年一位奧地利男子 Archduke Maximillian 是有史以來第一位用「寶石」像未婚妻求婚的人,但寶石似乎在當時不得人心,直到 DeBeers 在 1930 年代強力宣傳這樣的想法才有一些起色。
De Beers 在有大量寶石礦物於非洲南部出土的 19 世紀後期扮演了操縱市場供需平衡的重要角色,「想同時保護礦物資產和使這些寶石維持一定的價格水平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把寶石塑造成價值不斐的物品。」
到了 1940 年代的後期,一位任職於 N.W. Ayer 廣告仲介公司的文案撰寫人為品牌寫下了一則赫赫有名的廣告 slogan:「鑽石恆久遠」。而當時的廣告公司全部一窩蜂地費盡心思鼓勵消費者把寶石當成各家的傳家寶。
所以囉:如果妳的外公外婆們還沒有受到廣告們的摧殘,就代表我們下次可以改戴「頂針」在手指上了,對吧?